虽然是野花,不如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来得信誓旦旦,但和有钱人消费的方式相比,我只有那些黄色的野花,在阳光下开放,如柴火妞似的灿烂,让我想到当年的那些日子,清茶一杯,补裤子兜的洞,以及熬日子和到处乱窜的时候。常常会想到一个没有什么人迹的去处,去拍些野花,比玫瑰强多了。期盼着梦想成真的时候。
光线好,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去拍蒲公英。我胡乱折腾了一番,回来看照片时,发现从小就知道的蒲公英,很多细节其实从来就不知道。那种精致,不是人能达到的境界。蒲公英的花很一般,可它那种子形成的绒球,却给年少的你我留下过童话般的想象。蒲公英能成名,在于它种子的美妙。那柔弱的样子,注定要在风中颠沛流离,没有一个约定,不知归宿在何方、如何把握自己离去的方向。人们落叶归根的习惯,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呼唤,如巨大的枷锁,桎梏着追逐,羁绊着对这个世界的寻觅。仔细看蒲公英的种子,那种微弱的身段,的确一辈子只能随风飘荡了,那就是命运,认还是不认,没有什么差别。生命的轻重,岂是大小多少能衡量的?
蒲公英这种植物,也是挺好的食物,对于一个吃货来说,不能不提一下。蒲公英做食物,据说对健康很有利,无论是蘸酱,剁了包饺子,它的叶、花、茎、根都是营养丰富的保健野菜炒食、凉拌、做汤,风味俱佳。对于吃货们来说,吃瘦骨伶仃的蒲公英,是一件健康的事,比吃多油的肉高尚多了。在西方,蒲公英更是一种害草,科学家们发明了各种杀草剂,为的是要剿灭它们,原因是它们太贱了,或者是太顽强,什么地方都可以长,长得让人心里发毛,非把它们剿灭才能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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